光明日報北京10月27日電(記者劉華東)26日,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報告提交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報告指出,從執法檢查情況看,食品安全法實施取得了積極成效,我國的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中向好,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食品安全工作仍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執法檢查報告提出,新業態食品的安全風險不斷出現給監管工作帶來挑戰。新業態食品經營模式靈活、跨區域屬性強、數據更新快,違法違規行為趨于隱蔽化、網絡化,現有監管力量、技術手段等跟不上形勢需要,信用監管、智慧監管力度還需加強。此外,隨著生鮮電商、餐飲外賣、直播帶貨等食品新業態的蓬勃發展,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滯后,容易出現監管盲區。相比傳統的線下銷售模式,網絡購買食品的供應鏈復雜,主播、經營者、網絡平臺等之間責任不清,電子證據較難固定,消費者維權難。

  此外,執法檢查報告還提到“菜販銷售不合格蔬菜被重罰”“個體戶銷售一瓶78元過保質期葡萄酒被罰5萬元”等“小過重罰”案件引發爭議,對基層執法工作造成了一定困擾。由于各地執法部門對于處罰標準、裁量基準認識不一,導致相同或者相似的違法行為在不同地區處罰差異較大,引發公眾對執法公平性的質疑。食品領域的職業索賠人針對食品標簽標識等輕微瑕疵發起大量投訴舉報,企業不堪其擾,也影響正常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

  針對上述現象,執法檢查報告提出“強化網絡食品等新業態食品的監管”的建議,針對網絡食品銷售、網絡餐飲服務、直播電商、連鎖餐飲等分別制定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壓實第三方網絡平臺的審核責任,完善監測及風險處置等相關要求,明確對網絡平臺的異地執法權,加大對網絡平臺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同時,進一步規范無堂食外賣,加強對網絡餐飲服務的治理。

  此外,報告建議針對近年來食品安全領域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盡快啟動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訂工作。完善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制定統一的行政裁量基準框架,對罰款金額進行梯度化重構,增加對違法企業及法人代表的信用懲戒制度,遏制對賠償制度的惡意濫用。

  《光明日報》(2025年10月28日 07版)

編輯: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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