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輝 通訊員 譚本東
服裝樣式總體參照制式服裝樣式,并結合社區矯正工作性質進行個性化設計,右胸佩戴社區矯正胸徽,臂章中設計“社區矯正”“江西”六字……近日,江西省司法廳在全省部分縣(市、區)啟動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統一規范著裝試點工作。
長期以來,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缺少統一規范著裝,在開展調查評估、集中宣告、訓誡警告、收監執行以及處理突發情況等執法事項時,難以對社區矯正對象產生有效震懾,一定程度上影響社區矯正執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為彰顯社區矯正刑事執法屬性,增強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責任感使命感,江西省司法廳專門制發《關于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統一規范著裝試點工作的通知》及系列配套文件,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統一規范著裝的服裝樣式、著裝范圍、胸牌編號、采購管理等提出具體要求。
據了解,著裝人員僅限設區市、縣(市、區)社區矯正機構以及受委托司法所等社區矯正日常機構中,在編在崗且直接面向社區矯正對象從事社區矯正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著裝人員名單需經設區市司法局、省司法廳嚴格審核把關,嚴禁超范圍著裝。同時,堅持誰審核誰負責,對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不符合規定人員著裝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江西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統一著裝是社區矯正作為非監禁刑事執行活動所需,有利于進一步推進社區矯正隊伍規范化專業化建設,提升刑事執行的權威性、嚴肅性,樹立良好執法形象。下一步,江西省司法廳將加強調度,指導各試點縣(市、區)有序有效推進試點工作,進一步提升社區矯正規范執法水平,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司法行政力量。
編輯: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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