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就業困難人員在常住地可享受到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平臺)提供的就業援助,包括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崗位推薦、技能培訓等服務。那么,什么是就業困難人員?如何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呢?

按照規定,四川省城鎮區域戶籍人員、城鎮區域常住并參加四川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人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登記失業人員,可以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1、大齡人員:申請認定時女性年滿45周歲、男性年滿5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高海拔地區申請認定時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

2、殘疾人員:持有《殘疾人證》的人員。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4、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由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5、零就業家庭成員: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確認登記的零就業家庭成員。

6、長期失業人員:申請認定時登記失業已連續1年以上的人員。

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農民。

8、省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請,社區(村)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初審核實,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復核,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認定。

符合就業困難人員申請條件的人員,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向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平臺)提出申請,或通過電子社保卡、四川人社在線公共服務平臺、四川e就業、四川政務服務網等線上方式申請,同時填寫《四川省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按照人員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記者 劉春華)

編輯:昌思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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